對受浸的真理的一點默想
主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
1. 信主以后, 我們為什么還需要受浸 ?
a. 因為這是主的吩咐: 馬可福音16章16節: 信而受洗的, 必然得救, 不信的必被定罪.
b. 馬太福音28章19-20節: “所以你們要去, 使萬民作我的 門徒,
奉父, 子, 聖靈的名,
給他們施洗 (原文是浸),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 都教訓他們遵守, 我就常与你們同在, 直到世界的末了.”
2. 受浸的意義:
a.
与主同死、同埋葬、同复活, 并与主在死与生命上連合: 羅馬書6章3-7節: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,
是受洗歸入衪的死嗎?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 和衪一同埋葬,
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 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里复活一樣.
我們若在衪死的形狀上与衪聯合, 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狀上与祂連合.
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祂同釘十字架, 使罪身滅絕, 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. 因為巳死的人是脫离了罪.
b. 向黑暗的權勢宣告, 我們是屬主的人, 与黑暗的權勢已經完全脫离了關系. 因為我們乃是白晝之子、 光明之子,
不再是黑夜之子.
c. 我們也巳經离開了世界, 從世界中被分別出來歸入 神, 成為我們天父的儿女
-- 我們巳經過了紅海 (出埃及記第14章, “埃及”在那里乃是代表世界).
d. 得以完全洗淨, 在地位上脫离了罪、己、肉体、世界、 和 魔鬼的權勢.
e. 种下生命的种子, 開始与 神同行、過聖潔蒙愛的生活.
f. 進入基督的身体、 神的教會的生活.
3. 受浸的例子:
a. 福音書中:
i. 主耶穌自己代替罪人的身份受施洗約翰的浸: 馬太福音3: 13-17, 馬可福音 1: 9-11, 路加福音 3: 21-22, 約翰福音 1: 31-33.
ii. 主的門徒為人施浸: 約翰福音 4: 1
iii. 問題: 施洗約翰的浸与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浸有何不同? 答: 施洗約翰的浸是悔改的浸, 是為主預備道路的. 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浸, 乃是信靠順服主耶穌, 完全与祂連合.
b. 使徒行傳 (記載初期教會的歷史)中: (例子很多)
i. 使徒行傳 2:
36-41: 五旬節那天, 三千人信主得救受浸.
ii. 使徒行傳 8:
12: 撒瑪利亞人信主得救受浸.
iii. 使徒行傳 8:
34-39: 埃提阿伯的太監信主而受浸, 充滿了喜樂.
iv. 使徒行傳 9:
17-18, 22: 16: 使徒保羅信主得救而受浸.
v. 使徒行傳
10: 47-48: 在哥尼流家, 外邦人蒙主恩, 被聖靈充滿, 信主得救而受浸.
vi. 使徒行傳
16: 14-15: 在腓立比, 呂底亞姊妹全家信主得救受浸.
vii. 使徒行傳
16: 27-34: 在腓立比, 禁卒全家信主得救受浸, 充滿了喜樂.
viii.
使徒行傳 18: 8: 哥林多管會堂的基利司布全家信主得救受浸.
c. 在書信中的例子 (提到受浸):
i. 林前 1:
14,16, 以弗所書 4: 5, 希伯來書 4: 2, 約翰一書 5: 6-8
d. 在舊約中有預表性的例子:
i. 先祖亞伯拉罕是希伯來人 - 過了河的人 - 預表受浸: 約書亞記 24: 2-3, 14-15.
ii. 挪亞洪水与方舟 - 預表受浸: 彼得前書 3: 20-21, 創世記 6-9.
iii. 以色列人過紅海 - 預表受浸, 离開世界: 出埃及記
14-15: 1-21
iv. 以色列人過約但河 - 預表受浸. 己生命, 肉体巳与主同死、同埋葬,
然后從主領受新生命性情, 与主一同复活: 約書亞記第3章.
4. 受浸的條件:
a. 必須是真心相信, 重生得救. 心里相信、口里承認, 就可以
得救 (羅馬書10章9-10節, 約翰福音3章16節).
b. 必須与主耶穌和父 神藉著聖靈有活的關系, 心里与 神相通, 很自然, 不為難. 自自然然的呼喊:
“阿爸, 父!”(羅馬書8:
14-17).
c. 必須對全本聖經沒有怀疑, 相信并接受那是 神的話. 一個人若還怀疑 神的話,
聖靈無法住進他 (或她)的心中.
(我們可能對聖經尚有很多問題, 但并不是對立, 不信的問題, 乃是尋求更多認識并明白 神的問題. 這完全取決于我們問問題時對 神的話的態度).
d. 必須有聖靈, 就是 神的靈, 已經住在我們里面 (心中).
e. 必然与其它屬主的聖徒有一個正常的, 很自然的親近關系, 有肢体的感覺, 家的感覺, 歸屬的感覺.
f. 應該在禱告中摸得到 神, 對 神有經歷, 對 神有知覺.
g. 必須不是依靠自己的行為, 乃是因信稱義 (羅馬書 3章21-28節).
h. 必須對自己的罪有認識, 承認自己有罪的天性, 承認自己是罪人, 需要主的救恩, 寶血洗淨, 悔改接受主.
i. 信主之后, 這個人的良心應該變得敏銳, 對罪的感覺很敏銳.
5. 受浸的過程:
a. 与負責的弟兄們交通信主的經歷.
b. 必須全身浸入水中, 代表与主同死、同埋葬、同复活.
c. 應帶上一套更換的衣服与浴巾, 應穿比較深色, 不能透明的衣服下水.
d. 應准備作一點簡短信主的經歷的見証.
e. 應邀請朋友, 家人參加, 只有這一次很難得的机會.
6. 受浸的果子 (受浸之后在主里的成長):
a. 參加基要真理班的學習.
b. 參与教會各樣的聚會, 應特別注重團契的生活, 追求屬靈生命的長進.
c.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為主作美好的見証.
d. 愛慕主的話語, 有正常的讀經, 禱告的生活.
e. 參与教會各樣的服事, 學習獻上一切為主, 事奉主, 為主作美好,
榮耀的見証, 直到見主面的日子.